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单位合法扣减工资后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。昨日,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副处长柏澜做客城市管理广播解读《劳动合同法》,明确用人单位合法扣减工资的4种情况。 这4种情况为:一是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,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,单位可扣减其工资。 扣减后工资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;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,并造成单位损失时,单位因此扣减工资,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%;三是职工请事假,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